本报讯(通讯员 贺明)近年来,随着集团公司进出口总值稳步增长,海关税费逐年递增,缴税方式一直以现金现报现缴,方式单一,资金成本较高。为此,采购供应分公司创新缴税方式,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今年以来,采购供应分公司在充分解读国家和海关总署贸易便利化政策的同时,协调组织宏兴股份公司相关部门,积极与兰州海关交流沟通,最终取得了海关总署关于征税担保业务的同意批复。2月份,在兰州海关、酒泉海关的培训指导下,酒钢正式启用汇总征税方式缴纳海关税费,最大延长缴税时限达30天,充分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