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淑芳)今年以来,集团公司严守环保底线,以落实绿色发展体系建设和“双碳”方案重点任务为抓手,持续深化污染防治,上半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辐射污染事故,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集团公司组织各单位梳理完善基础资料,规范整治现场环境,按照35个方面、184项具体要求,深入开展生态环保自检自查及隐患整改,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建立了环境隐患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和自检自查“周推进、月总结”工作机制,公司层面建立重大隐患清单,各成员单位建立一般隐患清单,并按要求推进隐患整治清单化动态管理。
集团公司认真研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电力行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宏晟电热公司碳排放核算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了降低碳排放配额缺口措施,积极推进解决电力行业碳排放核算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宏晟电热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编制及系统填报工作。加快固定资产投资环保项目建设和环评手续办理,经过多次协调,取得了镜铁山矿桦树沟铜矿接续工程环评手续,解决了矿山环保手续不全等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国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集团公司组织东兴铝业公司、东兴嘉宇新材料公司、润源公司申报了铝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该项目已被列入《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是全国唯一的铝产业链试点项目,也是甘肃省唯一的试点项目。同时,18家单位通过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评估结果均达标;6家单位完成环保标准化建设等级评价。
此外,集团公司加大固(危)废物处置、利用力度,签订了不锈钢除尘灰、含铬污泥处置利用合作协议,含铬污泥自行回配量达到14257吨;实现了电解铝当期产生危险废物“动态清零”,钢铁产业利用铝灰10782吨。截至6月底,集团公司共计实现固废减量247万吨,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