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去年以来,集团公司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企业管理、改革发展全过程,以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下好风险管控“先手棋”,筑牢风险管控“防火墙”,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深入推进依法合规治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中心工作 聚焦主业开展审计监督
为提升审计监督实效,集团公司成立党委内部审计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内部审计管理的体制机制。集团公司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细化实化制度化,内部审计服务集团公司大局的主动性更强、契合性更高,监督作用更加彰显。
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集团公司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发现问题、提升管理为目的,聚焦本部1号2号焦炉优化升级建设项目、供应链管理分公司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审计监督,推进中心工作与审计监督同频共进。同时,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甘肃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依法依规履职的通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去年,集团公司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监督,紧盯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累计核实问题111项,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闭环管理。同时,将审计整改流程嵌入集团公司OA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问题整改缓慢、屡查屡犯的5家单位进行了专业考核。
此外,集团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围绕销售业务、固定资产投资、实物资产管理、股权转让、投资并购、改组改制等领域建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专项核查机制,深入开展违规追责自查,前移监督关口,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各单位违规追责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防范了国有资产损失风险。
完善风控体系 不断夯实风控管理基础
建设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是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水平的关键。集团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处置管理办法》中对风险预警指标的要求,指导各分子公司按照易操作、可量化的原则,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29家单位按要求结合内部管控事项建立了218个风险预警指标,并有序开展风险预警工作。
各单位对照内部监督检查及本单位内部自查自评发现的内控制度缺失、流程不一致、权限指引表质量不高、内控手册操作性不强及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内控制度缺陷排查评估,细化梳理业务流程,明确关键环节内控要求和风险应对措施,有效弥补制度前后不衔接、上下不配套、标准不明确、覆盖不全面、责任不清晰等缺陷,确保内部管控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执行。根据不同群体对全面风险管理知识的认知情况、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制作培训课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全员对风险防控的认识和实操水平。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和年初工作计划,制定检查评价标准,采用对照标准核查和抽样“穿行测试”的方式,对各单位风险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推进风险防控能力提升。
在已建立的风险清单和内控手册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内控管理要求,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落地,将内控要求嵌入SAP、协同办公等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平台,运用系统自动识别并规避超越权限、逾越程序等违规行为的能力,提升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全过程管控水平。
推进业法融合 提升依法合规管理水平
依法合规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第一守则。去年以来,集团公司加快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合规治企。
集团公司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合规红线底线清单》,划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管理活动的法律边界,根据已经反映出的合同管理问题,梳理出更加符合管理实际的红线底线。制定、发布业务外包合同金融服务类等标准合同文本,修订建设工程类标准合同文本,持续提升了企业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集团公司深入推进法治酒钢建设,开展法治建设现场督导调研,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运用“链长+院长”机制开展送法入企、法治体检,组织重点岗位参加专题普法讲座,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3年,集团公司顺利通过了省、市法治建设现场督察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审计风控法务部被省政府国资委推荐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不仅如此,为不断提升维权能力和水平,集团公司探索建立“五位一体”法治协同保障体系,完善“六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合力对21家子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合规性及风险问题向子公司提出建议,压茬推进整改工作;积极对接各级公检法机关,加快推进集团公司重大疑难法律纠纷问题解决;优化法务案件管理流程,新增法律咨询、律师函出具、法务培训等管理模板,更好服务支持各单位开展工作。
集团公司内部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规范了子公司法人治理及成员单位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了合规体系、全面风险体系、内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去年全年,集团公司指导44家成员单位办理涉及诉讼事项568项,督导涉案单位发现整改管理问题254项,办理司法协助、调查取证59项,提供法律咨询102项,实施合规审核共计2942项次,提出审核建议4600余条,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保障了企业依法运行、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