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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本报讯(记者 张志方) 6月27日上午,集团公司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阎超,副总经理、党委常委高兴禄出席;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管理技术人员代表、安全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

“这起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故,让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今后,我要带头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侥幸心理,杜绝麻痹大意,严守规章制度。希望自己和工友们上安全班、做安全事,共筑安全防线……”“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打击,也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究其原因,就是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细不实,加之职工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对环境确认辨识不到位所导致……”活动中,5名事故当事人、事故亲历者及相关管理人员以案说法,用典型事故案例敲响安全生产警钟,为大家开展了一次真实生动、直击内心的安全警示教育。

惨痛的事故令人惋惜、引人深思。参加活动的职工纷纷表示,将汲取事故经验教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本次“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共举办3场次,覆盖集团公司本部所有生产单位,警示全体职工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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