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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安全文化

安全智慧篇(4)

安全典故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经》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双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意思是身上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绝不能有丝毫的损伤,爱护身体如同敬爱父母。

身有伤,贻亲忧。——《弟子规》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事物,要小心谨慎地去除。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身体轻易受到伤害,让父母亲忧虑。

这两个典故告诉我们,员工受到伤害,最为心疼和牵挂的莫过于家中的父母亲人。因此,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每个员工孝敬父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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