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艺 通讯员 李作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高质量、规范化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工作,近日,集团公司印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行动。
根据《方案》,集团公司将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为原则,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向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拓展,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业管理从传统“身份管理”向市场化“岗位管理”转变。通过完善岗位聘任协议、差异化考核体系及刚性兑现机制,实现“干得好不好,指标说了算”“收入多与少,业绩说了算”,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的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方案》指出,此次行动实施范围涵盖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理层聘任的管理人员。同时,具备条件的分公司、二级厂矿、项目部、事业部等可参照实施。此外,《方案》鼓励各单位探索对董事长、财务总监等非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
《方案》明确,各单位董事会承担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任期届满或新实施契约化的经理层成员,需重新制定工作方案、岗位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任书,经决策审批后签订。已实施契约化管理但需调整内容的,需履行审批程序并签订补充协议。各级党组织全程审核把关,确保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方案》明确,此次行动按照“一人一岗”原则,岗位聘任协议需明确聘任期限、权利义务、薪酬待遇、退出条件等条款,并以岗位说明书细化工作权限、职责及协作关系。对于岗位或分工调整的成员,需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确保责任无缝衔接。此外,《方案》优化了指标设置,年度考核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经理层正职全面承接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副职考核中共性指标权重不高于40%,个性化指标权重不低于60%,且主要指标不超过3个。任期考核聚焦中长期发展能力,各年度考核结果权重最高为30%,个性化指标占比不低于50%。
按照创建一流企业目标要求,考核目标值设定需对标历史业绩、行业水平及发展战略,原则上不低于上级下达目标或年度计划目标。实行“高目标高激励、低目标强约束”,鼓励经理层成员主动挑战更高目标,且目标值一经确定不作调整。定量指标按实际完成值计分,定性指标按完成程度评定。共性指标按统一计分规则,个性指标对标行业与历史水平。完成值超“摸高”目标可加分,低于目标则扣分且不设保底分。
《方案》明确,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基准不低于年薪酬总额的60%,考核得分与薪酬兑现直接挂钩,通过“算得清、看得懂”的公式化规则,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对于贡献突出者,该奖就奖,确保激励到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扣减全部绩效年薪,不设置保底薪酬。
同时,《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退出情形,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主要指标未达底线、违规经营致国有资产损失、董事会综合考评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者,严格据实解聘。退出人员可转岗、待岗或市场化退出,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