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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以“三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本报讯(通讯员 汪军彦) 近年来,酒钢重点围绕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构建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公开选聘、竞争上岗选人用人机制、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和业绩考核评价等举措,深入构建与集团管控相适应的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有力促进经营发展活力和经营效率提升。

2024年,酒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度,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渠道公开招聘747人,其中,通过校园招聘高学历人才256人、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人才491人。深化业绩能力考核评价,持续畅通违规违纪、业绩不达标等员工市场化流动和退出渠道,全年因各类原因解除劳动合同65人。建立机构能增能减机制,全面实施以“三定”为核心的机构改革,对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岗位编制进行优化,其中集团公司机构总数减少129个。全面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集团公司及各级子企业具备条件的经理层成员全面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职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集团总部、二三级子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覆盖面100%,全年因班子考评结果不达标、综合评价不适宜担任现职、年度考核不称职等原因调整岗位的中层干部5人,因年度考核评估末等、不胜任岗位的普通管理人员59人。持续优化薪酬分配机制,全面落实薪酬与效益联动、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绩效薪酬联动机制,推动收入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苦脏险累岗位倾斜。

得益于“三项制度”改革举措深入推进,酒钢市场化用工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动力活力持续增强、运营质量取得新突破。1—8月,酒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3.7%;全员劳动生产总值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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