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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持续深化“大部制”改革

提升组织效能 赋能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殷艺 通讯员 房学威) 去年以来,集团公司以“提质增效、激发活力”为核心,全面推进“大部制”改革,通过制度体系建设、“三定”工作落实、核心机构职能优化及协调机构规范运行等举措,显著提升组织效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制度先行,夯实“三定”工作基础。

组织变革的有序推进,离不开标准化制度体系的支撑。集团公司将制度建设作为改革稳步推进的“压舱石”,系统梳理现有机构编制管理流程,结合行业实践与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定岗、定编、定员“三定”方案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编制流程、审核标准及落地要求,确保改革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针对20家下属单位业务属性差异大、发展阶段不同的特点,集团公司采取“一单位一策”的指导策略。通过深入调研、科学分析,全面了解各单位的战略定位、核心业务、人员配置及现存管理痛点,推动所有单位完成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三定”方案编制与实施。改革后,集团公司机构总数降幅达12.9%,有效解决了机构冗余、职能交叉等问题,实现组织架构与业务需求的高度契合。

——总部重塑,推进“大部制”整合。

作为企业战略与资源配置的核心,集团公司总部成为本次改革的关键突破点。集团公司以“战略匹配、职能协同、效率优先”为原则,大力推进总部机构整合与职能优化。通过打破原有部门壁垒,推行“大部制”整合与“合署办公”机制,将原20个职能部门重组为14个专业化大部门,实现业务关联职能的有机融合,显著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

在部门内部,同步实施“精简化”与“专业化”双重改革,削减冗余岗位,合并重复职能,推动职责与岗位精准对应。总部内设机构数量由87个压缩至53个,缩减比例高达39.1%。这一变革不仅降低了沟通与管理成本,也大幅提升了决策效率和执行力,为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注入了新的活力。

——规范协调机构,打通“中梗阻”。

议事协调机构在推动跨产业协作和专项任务落实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也长期存在设置随意、职能重叠、运行不规范、退出机制缺失等问题。一些临时性工作机构在任务结束后未能及时撤销,导致资源浪费和管理冗余。

为解决这类“中梗阻”问题,集团公司采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对现有议事协调及临时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和系统评估,依据职能相关性和业务必要性原则,整合25个职能相近、业务交叉的机构。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机构的职责边界、议事规则、运行周期及解散条件,杜绝“只设不管”现象。改革后,跨部门协同效率显著提升,议事协调机构实现规范运行和动态优化,真正体现出“1+1>2”的协同效应,为企业高效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次改革不仅是机构的‘瘦身’,更是组织能力的全面提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改革工作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短期内,企业管理成本降低,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长远看,实现组织与战略、职能与业务、管理机制与组织效能的高度匹配,构建起“高效、协同、敏捷”的现代组织体系。

下一步,集团公司将建立组织变革动态优化机制,依据“战略—业务—组织”联动模型,定期开展组织效能评估,及时调整和更新“三定”方案及机构设置。同时,通过构建员工能力培养体系,增强团队对组织变革的适应力和专业素养,确保改革成果持续巩固、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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