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公司构建运行“1+2+3”改革标准化工作体系,圆满完成110项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攻坚事项,获评省属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综合考评A级等次。持续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推动4户子企业新设董事会并全面落实6项职权,同步完成集团及113户子企业的监事会改革;深入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工程,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全覆盖;探索创新融资策略,市场化债转股落地见效,集团主体信用等级获评AAA级,成功跻身国内企业信用评级头部梯队;建立实施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双挂钩机制,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7.8%、在岗职工收入增长5%。

